“物業管理”(propertymanagement)一詞源于港臺地區,其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物業管理是對資產、財產的管理,如對生產資料、生產工具等的管理都屬于物業管理的范疇,因為“資產”、“財產”所指的范圍很廣,可以說無所不包;狹義的物業管理是對房地產的管理。《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指出:物業管理是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高校物業管理是指專門的管理部門、機構受學校和師生的委托,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管理標準及合同、契約,運用現代管理科學和先進技術,以經濟手段對物業實施統一的專業化管理,并向學校或師生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綜合服務,同促進相互間的溝通與交流,從而構筑一種和諧、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推動學校整體進步。高校物業管理是一個集管理、經營、服務為一體的系統工程。從以上概念分析,高校物業管理應包含4層含義。
1.高校物業管理應由校方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通過其他管理方式來實現管理校方對校園管理可選擇三種方式:*一種是由校方自己組織隊伍開展管理,長期以來由校方后勤部門負責組織隊伍開展管理就是這種形式;第二種是校方將不同的管理內容委托給不同的專業公司進行管理;第三種是校方選擇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一體化管理。
2.高校物業管理活動的基礎是服務合同如今高校管理已由計劃經濟時代的行政管理而被市場經濟下的法治管理所取代,學校里的各類物業開展的管理都是以法治為基礎,以服務合同為依據。從法律角度來看,物業管理活動則是校方與物業服務企業就物業服務的權利與義務的談判、磨合,并簽訂、履行合同或協議的過程。物業管理考核是以物業服務合同為基礎的。
3.高校物業管理的內容是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企業一定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物業進行維修、養護、管理,對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進行維護管理,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也以服務合同中對各類服務約定的標準開展服務。因此,作為校方應全面、細致考慮好哪些校園物業服務需要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再與相關物業服務企業商討確定、簽訂合同之后,各類物業管理服務就可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了。
4.高校物業管理是要構筑一種和諧、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是一個系統工程高校是培養人才的搖籃,是廣大青年人求知識、培養能力、提高素質的地方。因此高校物業管理開展必須要適應這一要求,無論是對待各種物業硬件(教室、實驗室、體育館、圖書館等)的管理,還是提供保安、保潔、綠化、交通及車輛管理服務時,都要考慮培養青年人的目標,需要結合校園文化、學校辦學理念,創造一個和諧、健康、陽光、向上的校園環境,使物業管理開展與培養人才有機結合。這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校方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共同商議、共同配合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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