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reach73項檢測
0510-83632596 18912386806 張先生
REACH-SVHC-73項
Reach報告辦理
歐盟EC/1907/2006《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法規》(簡稱REACH) 已于2007 年6 月1 日正式生效,并從2008 年6 月1 日起在歐盟正式實施。它是歐盟*新的化學品法規,被認為是20 年立法中*重要的法規,據估計它產生的影響將會是RoHS 指令的12 倍,并將影響全球包括電子行業在內的眾多行業。
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已正式將經認定為高度關注物質(SVHC)的15種物質納入授權使用的候選物質清單,并于2008年10月28日在ECHA網站上予以公布.
2009 年12 月4 日,ECHA 成員國委員會達成一致意見,將新一批共15個物質確定為高關注度物質(SVHC),這就意味著REACH 高關注度物質將增至30 種。
2010 年6 月18 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決定將8 種潛在SVHC 正式歸入REACH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
2010年12月15日,ECHA正式發布了REACH法規第四批的授權候選清單物質,第四批的8種物質均為致癌、致突變和/或生殖毒性物質(CMR).
2011年5月31日,ECHA正式發布了REACH法規第五批的授權候選清單物質,7種高度關注物質
這53種物質納入清單后,物質、配制品和物質的生產商、進口商和供應商也隨之增加了相應責任,而且這些責任要求即時生效。
如果物品中含有“候選清單”中所列物質,并且含量超過0.1%,則物品的供應商需要向客戶和消費者提供物品的安全使用信息。此外,從2011年6月1日起,該類產品的生產商和進口商,在某些情況下,有責任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進行通報。清單中所列物質的供應商必須向客戶提供安全數據表(SDS):
根據第1999/45/EC號指令未被定為危害級的配制品,如果非氣體類配制品中含有候選清單上所列物質 的至少一種,而且每種物質的濃度大于等于重量的0.1%,氣體類配制品大于等于體積的0.2%,則其供應商在貨品接收方提出要求的情況下,必須提供S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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