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策劃公司小編和我們崔總昨天拜訪了一個客戶,他遇到一些關于品牌侵權問題,小編簡單整理了一下,希望能夠幫助您解決品牌侵權問題。
(品牌)商標侵權(TRADEMARK INFRINGEMENT)即: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侵權四個判定要素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后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后果的關系。
商標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商業標識。隨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市場競爭進一步加劇,加之地方保護、對侵權獲利的瘋狂追逐等因素,商標侵權行為不時發生。但商標權被人為劃定成“禁”(禁用權)與“行”(專用權)的不一致。在“行”的方面,權利的效力僅及于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商標法第五十一條),但在“禁”的方面,商標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在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近似的商標(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這樣就造成了商標權侵權行為認定的任務十分復雜和艱巨。
隨著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在互聯網上表現尤其突出。網站名字就帶有商標相關信息,然而很多企業無動于衷,不愿(敢)動用法律手續,這是非常不明智的。甚至出現競標的時候,商標品牌擁有者被人誤認為仿冒品牌,我們最近就接觸到相關的問題。
再不想動用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小編對于這個問題有一下看法:
1.網站正規化,公示侵權等問題,在網站上表明態度,商標注冊等認證信息公示,讓客戶知道你才是品牌產權持有者。
2.品牌被侵權,產品類別不存在侵權,所以你可以推廣相關產品,不太影響你的網絡營銷推廣。例如 在百度搜索“小牛牌”雕刻機,出現很多其他企業的信息(屬于侵權);但是搜索木工雕刻機,同樣出現很多產品信息,不存在侵權,如果別人看到你的信息,就有可能和你聯系,所以幾乎不影響你的互聯網營銷推廣。
3.公司名稱注冊,同上例子,你可以重新注冊一家公司,名字叫做“山東小牛牌雕刻機有限公司”,真假就比較容易分了。
4.相關資質注冊,我們接觸到一家企業,它的品牌很有名,但是之前沒有進行相關資質的注冊,導致自己成為侵權方。
山東策劃公司小編蝸牛采編,希望對你遇到的相關問題有所幫助。(如果確實有這些問題,可以向律師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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