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第1907/2006/EC號指令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
2006年12月18日頒布
2007年6月1日實施
REACH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注冊:年產量或進口量超過1T的化學物質要求向歐盟進行注冊。
評估:對注冊的物質進行評估,包括物質評估和檔案評估。
授權:對某些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的銷售和使用實行授權制度。
限制:對某些對人類和環境具有不可接受的風險的化學物質實行限制。
SVHC: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關注物質
授權物質清單(附件14):凡被列入此清單中的物質,只有經過授權才能制造、銷售或使用。
候選清單:即準備列入授權物質清單中的SVHC清單。
截止到2010年7月份,共38種SVHC正式列入候選清單中:
候選清單中的SVHC,需進行下面兩個方面操作:
1、信息傳遞:
SVHC在物品中濃度>0.1%時,供應商需要向物品的接受者/消費者提供物品中的SVHC信息,至少說明SVHC的名稱。
2、通報:
SVHC在物品中濃度>0.1%時,且在一年中所有進口的物品中SVHC總量>1噸,需要通報歐盟化學品管理局。
2010年12月1日前列入,2011年6月1日前通報;
2010年12月1日后列入,被列入后6個月內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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