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南通專利:::南通專利申請
供應南通專利:::南通專利申請
供應南通專利:::南通專利申請
我國專利法的保護對象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專利,并實行先申請原則,即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一項專利權,面且只授予*先申請的人,對于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分別申請專利的,在接到專利局通知后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如果協商后仍不能確定申請人,那么誰也得不到專利權。發明與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審批程序和保護期限不一樣,發明要經初步審查公開、實質審查授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只經初步審查即刻授權;審批期間發明一般需2~3年,外現設計6~8個月,實用新型1年;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歷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以及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用原于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不授予專利權。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在申請專利之前,申請人應當對發明創造的市場前景或商業價值進行評估,必要時應對擬申請的技術主題進行新穎性或專利性檢索,權衡申請專利的利弊,是否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保護自己的發明創造以及申請專利的有利時機。簡而言之,申請專利要跟著市場走,以獲利為前提,以搶占市場先機為目標,申請與否及具體時間依研究開發進度、申請專利的類別及技術特點而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