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全球*大的市場,是各國優秀企業的競技場,如果進不了主要市場,勢將會造成生存空間縮小。更何況美國專利容易取得,審查效率也高,美國專利保護*嚴密,應首先考慮申請。所以,無論商品現在是否會銷往美國,一定要先去申請美國的專利。
(一)發明專利
專利期限:自申請日起20年。
申請文件:1.說明書暨圖式、發明人姓名。2.委托書、宣誓書(可后補)
優先權主張:1.他國*一申請案之申請日起12個月內提出要主張優先權之申請案。2.申請后4個月內或優先權日起16個月內可補主張優先權。3.國內優先權于臨時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主張。
審查程序:1.審查制,并采行先發明原則。2.專利申請案于申請日(優先權日)起18個月后公開,也可要求提前公開。
專利維持費:分別于發證日起第3年半、7年半及11年半需繳納維持費。(相當于中國的年費)
相關事項:1.申請人所知道的所有相關前案技術資料必須提供給美國專利局(IDS)。2.公開后于1年內仍可提出專利申請。
任何創作發明,如果在申請專利日期的一年以前曾經公開發表、公開使用、買斷或出賣銷售過,則此發明創作屬于大眾所擁有,不得再申請專利。
(二)外觀設計專利
專利期限:自發證日起14年。
申請文件:1.說明書暨圖式。2.委托書、宣誓書(可后補)
優先權主張:1.他國*一申請案申請日起6個月內提出要主張優先權之申請案。2.申請后4個月內或優先權日起16個月內可補主張優先權。
審查程序:審查制。
專利維持費:不需繳納維持費。
相關事項:1.申請人所知道的所有相關前案技術資料必須提供給美國專利局(IDS)。2.公開后于半年內仍可提出專利申請。
申請人如符合小實體之規定,包括獨立發明人、小企業及非營利組織,則政府規費可予減半優待。一般而言,獨立發明人,非盈利企業及員工少于500的企業均可歸類為小實體。
二、專利申請程序
專利申請案在遞交后,在兩個月左右,將會取得受理通知書,在取得申請日后,在一年半左右將會有審查結果,而審查結果包括了:準予專利(Allowance)與駁回專利(Rejection);申請人對于美國專利局所提出的核駁通知書,通常會有兩次答辯的機會,例外的可能會有三到四次,一經核準,申請人須先支付領證費用,才可于核準日后3~4 個月左右收到專利證書;若未在期限內繳納領證費,則申請案將視同放棄。
申請流程
申請日期:即為向美國專利局提交申請的日期,交文后2周內可知;
申請號;審查員審查該專利后才給;
申請提交后,需向美國專利局提供其他在先近似權利的信息;
申請提交后,18個月左右接收到*一次官方意見。
審查時間:2.5-3年
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20年
三、美國專利的特點
1、臨時專利申請案(獲得優先權)
美國專利商標局允許申請人提出書面專利說明書,即可獲得專利申請日,臨時申請將不會受到實質審查,如果專利申請人在申請日起十二個月內,沒有將臨時申請案轉為正式申請案,臨時申請案將被視為放棄,并公開,申請人允許將“專利申請中(Patent Pending)”用于臨時申請案,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適用于臨時申請案。
2、連續申請案(技術方案不變,保護范圍修改)
就原申請案為基礎母案,在不修改發明實質內容的原則下,修改專利保護范圍而提出的申請案,通常應在*后核駁審定后,而原申請案未被放棄之前,通過修改專利權利要求書,而不修改專利說明書的情況下,爭取專利的核準,并保留原案的申請日。
3、部分申請案(類似于國內的部分優先權規定)
當原申請需要加入新的實質性內容,應以原申請案為基礎,在原申請案未放棄之前,可以申請部分連續案,與原案相同的部分,申請日與原案相同,新加入的部分,為新的連續案的申請日。
4、美國專利新穎性特別規定 :
一發明在美國或其它國家已取得專利或已公開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國已公開使用或銷售超出一年(通常這一年叫Grace Time),該發明即尚失新穎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則仍具有申請專利之新穎性。
四、申請案所必備文件
1、發明及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案:
(1)申請人資料:個人姓名、住址;公司名稱、地址等。
(2)委托書、宣誓書、小實體宣誓書一份(指的是如果申請人為個人,或少于500人之小企業體,或非營利性團體);由申請人及發明人簽名。
(3)若發明人與申請人不同時,須多一道讓渡的手續。
(4)專利說明書一份(專利圖式一份): 提供簡要說明,說明產品內容與特點,而外觀設計的圖式要六面視圖和立體圖。
2、臨時申請案:
(1)說明書、圖及所有發明人之姓名、地址及國籍。
(2)個體陳報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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