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體系的正式名稱是“Scheme of the IECEE for Mutual Recognition of Test Certificate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 “IECEE電工產品測試證書互認體系”。
CB體系的縮寫名稱意思是“Certification Bodies’ Scheme” – “認證機構體系”。
CB體系(電工產品合格測試與認證的IEC體系)是IECEE(運作的一個國際體系,IECEE各成員國認證機構以IEC標準為基礎對電工產品安全性能進行測試,其測試結果即CB測試報告和CB測試證書在IECEE各成員國得到相互認可的體系。目的是為了減少由于必須滿足不同國家認證或批準準則而產生的國際貿易壁壘。IECEE 是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產品合格測試與認證組織的簡稱。 最初,CB體系是由CEE(前歐洲“電氣設備合格測試國家委員會”)發起的,并于1985年并入IEC。 IECEE表示“The IEC System for Conformity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 “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產品合格測試與認證組織”。
國家認證機構(NCB)是向電工產品頒發國家范圍內認可的合格證書的認證機構。要成為CB體系的成員,NCB的內部質量系統和技術能力必須達到特定的要求。一個NCB按其資格可以分為認可NCB或者發證/認可NCB。
認可NCB
一個NCB認可其它發證NCB頒發的CB測試證書和CB測試報告,并以此作為在特定的產品領域和標準范圍內頒發其自己的國家證書和標志的依據。
認可NCB不自動具有頒發CB測試證書的權力。
發證/認可NCB
發證NCB除了行使認可NCB的職能外,有權在其登記的標準范圍內頒發CB測試證書。 發證/認可NCB的認可范圍可以大于其發證范圍。發證和認可范圍都公布在網站上相關的“范圍”區域內。
CB實驗室(CBTL)是CB體系接受的實驗室,它在特定NCB的責任之下對一個或多個產品類別進行測試并頒發CB測試報告。CB實驗室可以在CB體系中與不同的NCB聯合,但是當它與多個NCB合作時,對于某個確定的產品類別(例如OFF)的測試,只能與一個NCB合作進行。
申請CB認證的好處
CB體系是電工產品安全測試報告互認的*一個真正的國際體系。各個國家的國家認證機構(NCB)之間形成多邊協議,制造商可以憑借一個NCB頒發的CB測試證書獲得CB體系的其他成員國的國家認證。而使制造商更接近于理想的“一次測試,多處適用”的目標。全球有34個國家和45個認證機構參加這一互認制度,即IEC會員國NCB認可的實驗室之間互相認可對方的檢驗報告。對于制造商,原則上取得了CB認證和CB報告可以節省申請其他認證的時間和費用。例如:取得了CB證書,再申請GS,CCEE,BSI認證,原則上,只需要少量附加費用,無需支付額外的檢測費用就可以取得GS,CCEE,BSI,kc認證。
CB體系目前的成員國(共四十三個)
阿根廷、奧地利、澳大利亞、白俄羅斯、比利時、巴西、加拿大、中國、捷克、德國、丹麥、西班牙、芬蘭、法國、英國、希臘、匈牙利、印度、愛爾蘭、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韓國、墨西哥、荷蘭、新西蘭、挪威、波蘭、 葡萄牙、俄羅斯、羅馬尼亞、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南非、土耳其、烏克蘭、美國、南斯拉夫、瑞士、馬來西亞、瑞典、泰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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