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T8/T10深圳LED日光燈澳洲SAA認證C-TICK認證
澳洲*受歡迎的照明燈具,隨著LED照明技術不斷地成熟和完善,以及相應的配件生產企業成本降低,T8/T10正受到越來越多的用戶的歡迎。
深圳立訊檢測為滿足深圳LED企業拓展澳洲市場需要,大力配合LED日光燈生產供應商用*短的時間和*節省的費用,一站式申請澳洲SAA認證和C-TICK認證。
SAA認證相關的資料已經在另一篇文中有介紹,下面我著重介紹C-TICK認證。
C-TICK認證-澳洲電磁兼容要求
澳大利亞的電磁兼容性符合計劃是依據《1992無線電通訊法》(Radiocommunications ACT 1992)所制訂,所涵蓋的產品范圍很廣,包括電動機驅動及發熱的電器產品、電動工具及類似產品、電燈及類似設備、電視接收器及音響設備、信息科技產品、工業科學及醫療用儀器設備、點燃引擎和弧焊設備等。該計劃根據產品產生電磁干擾的危險程度,將產品劃分為三類,第二及第三類產品必須附有澳大利亞通信和媒體管理委員會(ACMA )頒發的C-Tick標志(現在RCM標志可以取代C-Tick標志表明產品符合電磁兼容和安全要求)。但無論產品屬于哪一類別,均必須符合相關的EMC標準。
一類產品:對使用無線頻譜的裝置只有輕微影響的產品,如手動開關、簡單的繼電器、無刷鼠籠型感應電動機、交流電源/電源變壓器、電阻等。這類產品要求供應商擁有制造商的符合性聲明和產品描述,制造商在生產銷售時可自愿申請使用C-Tick標志。
二類產品:對使用無線頻譜的裝置有較大影響的產品,如微處理器或連時鐘的數碼裝置、整流器或滑環式電動機、弧焊設備、交換式電源供應器、光度調節器和電動機速度控制器、信息科技(CISPR 22)類別的電訊終端機設備(自2003年11月7日起從第三類改為第二類)。這類產品要求一類產品的相關文件以及測試報告或技術構造文件(TCF)
三類產品:對使用無線頻譜的裝置有嚴重影響的產品,如工業、科學及醫療用儀器設備第2組(CISPR11)。
通信產品的制造商必須符合《1997年電信法》的要求,并取代C-Tick標志加貼A-Tick標志。對于無線電通信產品,除了安全和電磁兼容要求外,還需要滿足EMC框架下的頻譜管理的要求。盡管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協調了大多數指定頻率,兩國仍有一些頻率沒有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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