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國專利申請需遞交材料
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有附圖要提交說明書附圖和摘要附圖、申請人簽章的專利代理委托書
二、 需提交信息
技術交底書(專利具體技術方案),申請人姓名、地址、國籍等,發明人姓名、地址、國籍。
三、 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在申請時提出書面聲明,并在三個月內提交*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優先權:經原受理機關證明的在先申請文件副本
在先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與在后申請的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不一致的,應當自在中國申請日起3個月內提交由原申請人正式簽署的優先權轉讓證明材料,原件或者經公證的副本。
優先權信息:*一次提出專利申請的申請日、申請號和受理該申請的國家
四、 形式審查
補正,收到補正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時間,可申請延長2個月,需繳納寬限費。
五、 公布
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滿18個月后,可以申請提前公布
六、 反對
1. 專利公布后、授權前,可給審查員提供意見,認為該專利不具有授權前景
2. 授予專利權的公告之日起,可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
七、 進入實審
在發明專利申請提交之后,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日起(如果有優先權要求的話,自優先權日起)三年之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
八、 審查意見
進入實審后1-2年可能收到*一通審查意見,4個月時間答復,可申請延長2個月,需付寬限費
第二通審查意見答復時間2個月,可申請延長2個月,付寬限費
九、 主動修改申請文件
發明專利申請人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或者,在收到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的3個月內,在原始公布的范圍內,對申請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進行修改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人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提出主動修改。
主動修改不得超出元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的范圍。
十、 分案申請
分案申請不能改變原申請的類型
1. 授權前,包括接到授權通知書2個月內可以提出分案申請
2. 分案的申請人必須與母案申請人一致。
3. 分案享有母案相同的優先權日和申請日。
4. 申請人在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3個月內可提出分案申請,無論其最終是否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
5. 復審過程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過程中可以提出分案申請
6. 如果依據審查員的意見提出分案,任何時候都可以。
十一、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合同訂立后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備案。
十二、 年費
*一年年費應于收到授權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繳納。以后每年應在繳納年費期滿之日前繳納,可再6個月內補交,并繳納滯納金。
十三、 復審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十四、 起訴
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 專利權的期限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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