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材料
4.1.1門體材料采用鋁合金建筑型材,也可采用其他材料。
4.1.2門用鋁合金建筑型材應符合GB 5237規定,其他材料及附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
4.1.3門和選用的零、附件材料除不銹鋼或耐蝕材料外,均應經防銹、防腐蝕處理,不允許與鋁合金型材發生接觸腐蝕。(sayok)
4.2 裝配要求
4.2.1 采用型材制做的門框,其尺寸偏差應符合表4要求。
4.2.2 采用型材制做的門框、扇各相鄰構件裝配間隙及平面度應符合表5要求。
4.2.3 門構件連接應牢固,結構應具有足夠強度和剛度,以能承受驅動、控制等零、部件的安裝和保證門能啟閉自如。
4.2.4 門梁導軌的水平度,在每米長上不大于1mm。(sayok)
4.2.5 門邊框的垂直度,在每米長上不大于1mm。
4.2.6 下導軌與門梁導軌所在的垂直面應平行,其平行度在每米長上不大于1mm。
4.2.7 門框、扇配合間隙應均勻,全閉時,動扇與邊框或與定扇的立邊間隙極限偏差應不大于±1.5mm,扇與扇的間隙極限偏差應不大于±1.5mm。
4.2.8 運行過程中,動扇不得與門梁蓋板、定扇和地面刮、擦。
4.2.9 門用零、附件安裝應位置正確、齊全、牢固,起到各自的作用,具有足夠強度,啟閉靈活。(sayok)
4.3 表面質量
4.3.1 門裝飾表面不應有明顯的損傷和影響性能的缺陷,每樘門局部擦、劃傷符合相應標準或有關標準規定。
4.3.2 門相鄰構件著色表面不應有明顯色差。
4.3.3 門表面不應有金屬屑、毛刺、腐蝕斑痕及其他污跡。
4.4 門的性能(sayok)
4.4.1 門的輸入電壓應為AC220V±10%,頻率50Hz。
4.4.2 超聲波、紅外線和微波探測范圍應可調,其探測面積應符合表6要求。
4.4.3 探測器安裝應保證其盲區邊緣距門的距離不大于200mm。
4.4.4 門應啟閉靈敏,當人或物體以0.3m/s的速度通過探測范圍時,應正常啟閉。
4.4.5 門在開啟、關閉過程中,快速運行速度應為0.2~0.4m/s。
4.4.6 在全開啟或全關閉之前,門的速度減至安全可靠的慢速,且可調,緩沖明顯,啟閉平穩。(sayok)
4.4.7 開門響應時間,應不大于0.5s。
4.4.8 堵門保護延時,應不大于18s。
4.4.9 門扇全開啟后保持時間不大于1.5s。
4.4.10 門在正常工作狀態下,運行噪聲應不大于65dB。
4.4.11 門在切斷電源時,手動推位力,應不大于50N.當門動扇質量大于100kg時,推拉力應不大于其門扇質量的5%當量。(sayok)
4.4.12 在濕熱條件下,絕緣電阻應不小于2MΩ。
4.4.13 門的帶電主回路與金屬外殼之間應能承受AC1500V、在1min內無擊穿現象。(sayok)
4.4.14 門在周圍工作環境溫度為-10~50℃的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
4.4.15 門在周圍工作環境溫度為40℃,*大相對濕度為80%的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sayok)
4.4.16 門在正常工作條件下,其工作壽命不小于50萬次。
4.4.17 門的耐風性能:在風速為0~10m/s的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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