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
目 錄
1. 目的
2. 適用范圍
3.依據標準
4. 認證程序
5. 認證后的管理
6.認證證書、標志和標識
7. 認證收費
4.3.5檢查實施
根據認證依據標準的要求對申請人的管理體系進行評估,核實生產、加工過程與申請人按照4.1.2條款所提交的文件的一致性,確認生產、加工過程與認證依據標準的符合性。檢查過程至少應包括:
a) 對生產地塊、加工、貯藏場所等的檢查;
b)生產管理人員、內部檢查人員、生產者的訪談;
c)對GB/T19630.4-2005:《有機產品第4部分:管理體系》4.2.6條款所規定的生產、加工記錄的檢查;
d)對追蹤體系的評價;
e)對內部檢查和持續改進的評估;
f)對產地環境質量狀況及其對有機生產可能產生污染的風險的確認和評估;
g) 必要時,對樣品采集與分析;
h)適用時,對上一年度認證機構提出的整改要求執行情況進行的檢查;
i)檢查員在結束檢查前,對檢查情況的總結。明確存在的問題,并進行確認。允許被檢查方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說明。
4.3.6產地環境質量狀況的評估和確認
4.3.6.1認證機構在實施檢查時應確保產地(基地)的環境質量狀況符合GB/T19630-2005《有機產品》規定的要求;
4.3.6.2當申請人不能提供對于產地環境質量狀況有效的監測報告(證明),認證機構無法確定產地環境質量是否符合GB/T19630-2005《有機產品》規定的要求時,認證機構應要求申請人委托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對產地環境質量進行監測并提供有效的監測報告(證明)。
4.3.7樣品采集與分析
4.3.7.1認證機構應按照相應的國家標準,制定樣品采集與分析程序(包括殘留物和轉基因分析等)。
4.3.7.2如果檢查員懷疑申請人使用了認證標準中禁止使用的物質,或者產地環境、產品可能受到污染等情況,應在現場采集樣品;
4.3.7.3采集的樣品應交給具有相關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分析。
4.3.8 檢查報告
4.3.8.1檢查報告應采用認證機構規定的格式。
4.3.8.2 檢查報告和檢查記錄等書面文件應提供充分的信息以使認證機構有能力做出客觀的認證決定。
4.3.8.3檢查報告應含有風險評估和檢查員對生產者的生產、加工活動與認證標準的符合性判斷,對檢查過程中收集的信息和不符合項的說明等相關方面進行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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