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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化區看守所地址:廣州市從化街口鎮城內路振武街 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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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屬收到拘留/逮捕通知書后該怎么辦?
公安機關拘留嫌疑人后,應當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在判決生效之前,只有經辦案件警官和律師才能到看守所探望犯罪嫌疑人,嫌疑人的家屬或親戚是不允許探望的。在這種時候家屬或親戚應該為他委托律師,因為這時律師可以進入看守所與他會見并了解案件相關情況的,提供相關法律幫助。會見后,律師還可以根據相關規定為其辦理取保候審。
二、家人被關押在看守所其家屬可以去探望嗎?
由于關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還沒有經過法院判決,為了不對案件偵查、審查、審理造成影響,關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是不允許家屬探望的,只有律師可以會見。此時家屬可以到看守所為他寄送衣服、金錢,只有讓律師盡早介入及時會見了解案情,告知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項,對于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為其辦理取保候審,并且給檢查院提交初步辯護意見,才能為之后的法庭辯護打下良好基石!
三、家人涉嫌刑事犯罪,找“關系”能否解決?
很多家屬在知道親人被刑事拘留之后首先想到的是找“關系”去幫忙,才能免受牢獄之苦。“關系”的確可以讓你在社會活動中取得一些特權又或者在民事糾紛中起到一些作用,但在中國法制建設越來越健全加之媒體力量非常發達的今天,刑事犯罪作為*嚴重的違法行為,所謂“關系”根本不可能達到家屬希望的無罪放人的結果。甚至有很多家屬奔走于找“關系”的過程中,*后浪費了處理案件的*佳時機,可謂人才兩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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