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防腐全塑熒光燈,BAY51-Q防爆防腐全塑熒光燈,防爆熒光燈
1 范圍
本企業(yè)標準規(guī)定了BAY51-Q系列防爆防腐全塑熒光燈(以下簡稱防爆防腐熒光燈)的產(chǎn)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等要求。
本企業(yè)標準適用于防爆防腐熒光燈的設計、制造與檢驗。
防爆防腐熒光燈主要適用于可燃性粉塵環(huán)境20區(qū)、21區(qū)、22區(qū)危險區(qū)域和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中1區(qū)或2區(qū)危險區(qū)域,爆炸性氣體為ⅡC類T6組及以下的爆炸危險場所,在交流50Hz、額定電壓為220V的電路中,作為工作場所照明之用。
防爆防腐全塑熒光燈,BAY51-Q防爆防腐全塑熒光燈,防爆熒光燈
2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用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3836.1-2000 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2000 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d”
GB3836.3-2000 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 第3部分:增安型“e”
GB3836.9-1990 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 第9部分:澆封型“m”
GB4208-2008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7000.1-2002 燈具一般安全要求與試驗
GB12476.1-2000 可燃性粉塵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用外殼和限制表面溫度保護的電氣設備
第1節(jié):電氣設備的技術要求
GB/T13384-2008 機電產(chǎn)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14048.1-2006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1部分:總則
JB/T3019-1999戶內(nèi)、戶外防爆防腐低壓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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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產(chǎn)品分類
3.1 產(chǎn)品分類
3.1.1 產(chǎn)品按使用環(huán)境分為:F BY系列用于可燃性粉塵危險場所、BYS用于爆炸性氣體危險場所;
3.1.2 產(chǎn)品按功率可分為4類:20W;40W;2×20W;2×40W;
3.1.3 產(chǎn)品按熒光燈管可分為3類:單管式、雙管式、照明應急兩用式。
3.2 型號含義
B AY □-□×□ □ □ □
X:吸頂式;G:吊桿式;L:吊鏈式;J:管夾式
B:墻壁式;C:懸臂式安裝;XB:平臺式安裝
Y:帶應急功能
功率
結構代號:Ⅰ:塑料外殼 Ⅱ:金屬外殼
防腐熒光燈
防爆(FB:粉塵防爆)
3.3 基本參數(shù)
a) 額定工作頻率:50Hz;
b) 額定工作電壓:220V;
c) 額定功率:20W;40W;2×20W;2×40W;
d) 防爆標志:ExedⅡCT6;粉塵防爆標志為DIP B20TB,T6。
e) 防護等級:IP65;
f) 防腐等級:W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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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求
4.1 防爆防腐熒光燈應符合本企業(yè)標準的要求,并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由國家認可的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部門審查合格的圖樣和企業(yè)標準進行制造,并應在取得檢驗部門發(fā)放的“防爆合格證”后,方可生產(chǎn)。
4.2 正常工作條件
符合本企業(yè)標準的熒光燈,應在下列條件下能夠可靠工作:
a) 安裝地點的海拔不超過2000m;
b) 周圍空氣溫度為-20℃~+40℃,且24h內(nèi)的平均溫度值不超過+35℃;
c) 安裝地點的空氣相對濕度100%;
d) 太陽輻射1120W/㎡
e) 污染等級為3級。
4.3 防爆防腐熒光燈結構要求
4.3.1 熒光燈外殼材質(zhì)采用SMC或不銹鋼拉伸,透明件采用聚碳酸酯制造。
4.3.2 熒光燈所有緊固件必須有防止自行松脫措施。
4.3.3 熒光燈的所有黑色金屬零部件用不銹鋼制造或表面進行鍍鋅鈍化。
4.3.4 熒光燈采用單插頭符合IEC60061-1的Fa6型無啟動器燈管。
4.3.5 鎮(zhèn)流器采用澆封型防爆結構,其澆封劑絕緣介電強度應符合GB3836.9中5.1條的要求。
4.3.6 熒光燈(Ⅱ類)燈腳部位隔爆接合面寬度L≥6mm;間隙/直徑間隙ic≤0.10mm;接合面表面粗糙度Ra不超過3.2μm。
4.3.7導線連接要牢固,應采用錫焊連接。
4.3.8 熒光燈的電氣間隙不小于5㎜,爬電距離不小于6.3㎜。
4.3.9 熒光燈透明件與光源的*小距離為5mm。
4.3.10 熒光燈的透明件與外殼連接處采用密封結構,密封襯墊接合面*小有效寬度W≥9.5mm。其余與外部連通處采取密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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