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SAA、 C-TICK、MEPS(能耗)
澳大利亞的標準機構為Standards Australia International Limited,其前身是1992年成立的Australian Commonwealth Engineering Standards Association,1929年改為Standard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n.把澳大利亞認證稱為SAA認證應根據“SAA制定的標準來認證”的簡稱,但作為標準制定機構,SAA從沒有頒發過產品認證證書。SAA于1988年又改名為Standards Australia,1999年由協會改為有限公司,稱為Standards Australia International Limited。SAA是一個獨立的公司,與政府沒有直接的關系,盡管聯邦政府和州政府是它其中的成員。然而,由于在任何一個國家的技術基礎設施中的重要性意味著同政府的密切合作和是非常必要的。為了確保這點,自1988年開始,SAA和聯邦政府之間有一個理解備忘錄承認SAA是澳大利亞的非政府標準機構的*高組織。在備忘錄中指出,標準的制定要與WTO的要求一致,為此,有協議指出當合適的國際標準已存在時,就不用制定新的澳大利亞標準。
澳大利亞的標準以’AS’開頭,澳大利亞與新西蘭的聯合標準為AS/NZS’標準。澳大利亞的標準與新西蘭的標準基本與IEC一致(目前澳大利亞的標準有33.3%完全與國家標準一致),存在一些國家差異,如由于所處的地理位置,某些產品的標準(如風扇)規定必須按熱帶氣候來考慮。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推行標準的統一和認證的相互認可,產品只要取得一個國家的認證后就可在另外一個國家銷售。
一、 認證/監督機構:
澳大利亞是聯邦國家,電器安全及能耗要求的認證、控制和管理工作由各個州或地區的監控部門(Regulatory Authority)按照本州/地區的認證程序進行,各州及地區的相關部門清單請見表1。任何一個州頒發的證書在其他州/地區同樣有效,不許任何附加手續,這已經由立法的形式規定下來,此外,SAA標準制定機構的全資子公司QAS(Quality Assurance Services Pty Ltd.)是澳大利亞的NCB(National Certification Body),其出具的證書也到了各個州或地區的承認,有同等的效力。
表1 澳大利亞各個州或地區的監控部門
州或地區 部門
二、 產品安全認證
澳大利亞沒有統一的安全認證標志,各個州或地區都先后以立法的形式規定了對電器產品的管理方法。雖然名稱及頒布的日期不盡相同,各個州或地區關于電氣安全立法的內容基本一致。電氣產品分為管制類電氣(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類產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管制類電氣產品根據AS/NZS4417.2劃分,包含電熱設備、制冷設備、電動工具、零部件等。目錄在政府的公報上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昆士蘭州、新南威爾士州及維多利亞州在認證進程中*為活躍。以昆士蘭州為例,電力法(the electricity Act 1994)宣布了電器認證、銷售及使用的詳細規定。
1、管制類電器:管制類電器強制必須取得由監控部門頒發的認可證書(certificate of approval),并且規定標識(必須打上證書號)。應當注意的是,認證程序只針對安全性而非性能或品質,除非與安全性相關。證書號的*一個字母顯示該證書由哪個州或地區頒發。如:
Q91610(昆士蘭)
W2015(Western Australia 西澳大利亞)
V90263(Victoria 維多利亞)
N10422(New South Wales 新南威爾士)
2、非管制類電器:非管制類產品雖然不強制取得認證,但其安全性由銷售商/生產商負責,可以自愿申請認證。監控部門將為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頒發符合性證書(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取得符合性證書的電器產品可以打上證書號,證書好*后的字母顯示該證書由哪個州或地區頒發,如:
CS/431/Q(昆蘭式)
CS/108/N(新南威爾士)
RCM標志:目前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正在引入RCM標志(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以實現電氣產品的統一標識,該標志是澳大利亞與新西蘭的監管機構擁有的商標,表示產品同時符合安規和EMC要求,是非強制性的。在產品取得安全認證和電磁兼容注冊后,可通過頒發安全認證的監管機構或“RCM Registrar”(Standards Australia)申請使用RCM標志。
StandardsMark標志:是由QAS頒發的產品安全標志,這個標志是非強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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