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國家節能減排政策,改善城市居住環境,深圳將強硬推行太陽能屋頂計劃。
<br /> 近期,深圳市發布的*新一期政府公報刊登了《深圳市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規定,違規的項目將不能通過驗收許可備案等,并將受到一定處罰,常務副市長呂銳鋒將掛帥督導這項工作。
<br /> 《方案》規定,自12月1日起,凡具備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條件,有穩定熱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均應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br /> 作為國家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國家要求深圳在今明兩年內(2010—2011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712萬平方米。此次公布的《方案》進一步明確,今明兩年內(2010—2011年),全市新增太陽能熱水建筑應用面積702萬平方米,新增太陽能空調、海水源熱泵、污水源熱泵、地源熱泵、電廠余熱等其他類別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不低于10萬平方米。
<br /> 根據《方案》,深圳推行新建民用建筑強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自12月1日起,凡具備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條件,有穩定熱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均應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新建民用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不少于307萬平方米,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既有民用建筑,也需要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br /> 此次《方案》還提出,對于太陽能熱水系統,中央財政專項資金補助標準為每平方米太陽能集熱板補助150元,市財政專項資金補助標準為每平方米太陽能集熱板補助225元,補助范圍均不包括12層及以下新建居住建筑、保障性住房和投資計劃中已安排太陽能熱水系統資金的政府投資項目。
<br /> 大規模推行太陽能屋頂計劃之際,深圳提出要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監管。此次《方案》提出,探索碳排放交易新模式。深圳將啟動建筑碳排放交易研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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