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廣州廣交會展位預定
一、依法取得法人營業執照和外貿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并已辦理進出口企業代碼。
二、廣交會統計口徑下企業出口金額須達到以下*低標準(注:廣交會統計口徑下的出口額是指中國海關統計的一般貿易和進料加工貿易出口額中,扣除非看樣成交產品如大米、大豆、原油、成品油、煤炭、焦碳、金屬及非金屬礦產品、煙草等后的出口額):
三、具有與所申請參展展區對應、負責該展區管理的相關商(協)會(見附件1)會員資格。
四、屬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禁止參展:
(一)商務部向社會公告的違規違法企業,在公告期內禁止參展。
(二)國家工商、海關、稅務、質檢、外匯、環保、藥監等部門通報的違規違法企業, 在處罰期限內禁止參展。
(三)被司法機關、仲裁機關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認定侵權的企業。
(四)違規轉讓或轉租(賣)廣交會展位且在處罰期限內的企業。
五、參展展品要求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展品禁止參展:
(一)《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參展展品范圍(出口展)》規定之外的展品。
(二)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他有關出口產品質量法律法規規定的展品。
(三)涉及商標、專利、版權,但未取得合法權利證書或使用許可合同的展品。
(四)在商務、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藥品等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有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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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未經復檢合格的展品。
六、參展企業須承諾接受和遵守廣交會出口展的有關條款和管理規定,包括《廣交會出口展展位使用責任書》、《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參展須知》、《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參展商服務指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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