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撾商標注冊
注冊費用:4800人民幣
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10年
受通時間:1-2個月內
注冊時間:6-8個月
申請材料:1)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2)商品或服務類別及具體項目
3)商標圖樣
4)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委托書(需公證)
一、概要
老撾商標注冊介紹老撾的商標制度 老撾的商標法制定干1994年,從1995年1月起實施。老撾還沒有加入WTO,于1995年加入WIPO,1998年加入巴黎公約,尚未加入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老撾自2002年5月11日起改變了以前一份商標注冊申請可以包含多類商品的情況,而必須按《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第八版)的分類,按類提出商標注冊申請。 采取在先申請制,商標保護種類有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立體商標。
二、審查
申請人提出申請后,老撾科技和環境部將在一個月內對申請進行審查,將由官方對商標申請進行形式審查,而對商標申請的實質審查約需4-5個月。通過商標審查的商標申請將被刊登于老撾的科學技術和環境部的政府公報上。根據情況官方會通知需附加的證據,申請人在30日內完成應補充的證據,其中提交先前已經使用的證據對于申請是非常重要的。
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從商標申請之日起算。商標續展的有效期同為10年,商標續展申請應當在商標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提交。商標獲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5年未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其商標注冊將有失效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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