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商標注冊
一、商標查詢
為防止與他人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相近似,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前,*好對擬注冊的商標進行查詢,以增加商標注冊成功的把握。需要說明的是國家商標局所提供的商標查詢結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可以作為查詢人商標注冊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申請中國商標注冊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申請人為自然人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是法人時,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大陸地區以外的申請人不需要此類文件。
2、商標圖樣一式6份,圖樣必須清晰,長寬大于10厘米x 5厘米,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6份,黑白商標2份;商標圖樣方向不清楚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向;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應當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以顏色組合申請注冊商標的,應提交顏色組合的文字說明;商標有外文的應當說明外文的含義。
3、《商標代理委托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申請人簽字或蓋有申請人章戳的委托書。委托書為固定格式,可從本網站下載。
4、指定商標注冊的類別和商品名稱。
三、商標審查
商標注冊申請遞交到中國商標局后,商標局要通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來對商標申請文件進行審查。
1、 形式審查
申請文件和手續齊備并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商標局發給"商標受理通知書"。
2、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后進入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發出"駁回通知書"或"部份駁回通知書"。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注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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