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注冊
注冊費用:13200人民幣(包括3個類別)
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10年
受通時間:4周內
注冊時間:18-24個月
申請材料:1)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2)商品或服務類別及具體項目
3)商標圖樣
4)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一、概要
1993年12月20日,歐盟會議通過了《歐洲共同體商標條例》,簡稱CMTR。到2007年1月1日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27個歐盟國家開始實行一種在歐盟全部國家使用的商標體制。 歐盟商標局于1996年1月1日開始受理歐盟商標申請。歐盟商標的申請人不限于歐盟成員國的國民,其他入《巴黎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的國民也可以提出申請。
歐盟27個成員國: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比利時、盧森堡、丹麥、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蘭、希臘、奧地利、荷蘭、愛爾蘭、塞浦路斯、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克羅地亞、土耳其、羅馬尼亞、保加利亞。
二、注冊優點
只須申請注冊一次,即可在整個歐盟的二十七個成員國使用該商標。較之于在各個成員國分別提出申請,費用大幅度減少;一件商標注冊可獲得歐盟27個成員國的保護,有關商標案件的裁決將在歐盟所有的國家得到執行;已注冊商標可僅在一個歐盟國家使用,商標在歐盟任何一個國家的使用就足以對抗以未使用商標為由提出的撤銷申請;同一商標用于一種或多種指定商品或服務名稱,在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后6個月申請共同體商標時,可享有優先權。
三、審查流程
申請人向歐盟商標局或歐盟成員國商標局提出申請;歐盟商標局將申請通知各成員國的商標主管機關,以進行各國的商標審查;審查通過后,進行三個月的公告,供有在先權利的第三方提出異議;如異議裁定申請人勝訴,或沒有第三方異議將直接予以注冊;如有第三方異議,就得走異議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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