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檢通知:
一、年檢時間:2011月3月1日—2011年6月30日。
二、年檢范圍:2010年7月1日前登記設立的企業及分支機構。 三、年檢要求提交的材料: 1、年檢報告書(其中:“年檢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須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營業執照全部副本(有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法人企業應提交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法人提交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必須是電子報稅報表打印件)。其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金融、證券、期貨的公司;從事保險、創業投資、驗資、評估、擔保、房地產經紀、出入境中介、外派勞務中介、企業登記代理的公司;注冊資本分期繳付未全額繳齊的公司還要提交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0年度審計報告;三年內有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注冊資本違法行為的公司,應提交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驗報告; 4、非法人分支機構應提交上級隸屬企業已參加上年度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予以確認與原件一致; 5、經營范圍中涉及許可或審批項目的均應提供在有效期內的許可證復印件或批準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確認與原件一致。 6、中介機構受企業委托代理年檢,須提供中介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委托書,并加蓋公章。 7、私營企業請如實填寫本公司《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情況年報表》并加蓋公司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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