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與消費者保護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產品侵權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產品的商標所有人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的批復”,產品侵權案件的受害人能以產品的商標所有人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
商標的時效性
根據《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期滿之前六個月可以進行續展并繳納續展費用,每次續展有效期仍為十年。續展次數不限。如果在這個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可給予 6 個月的寬展期。若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注冊的,商標局將其注冊商標注銷并予公告。
我國商標法對未核準注冊和正在注冊中的商標沒有標注說明,比如我們常用的TM標識,其實在我國商標法中是不存在的,在我國也沒有相關規定,TM標識只是借鑒國外的用法。表示該商標已經向國家工商局提出申請注冊,目前正在審批當中。而無其他任何意義。
圓圈R,是“注冊商標”的標記,意思是該商標已在國家商標局進行注冊申請并已經商標局審查通過,成為注冊商標。圓圈里的R是英文register注冊的開頭字母。
注冊商標具有排他性、獨占性、唯一性等特點,屬于注冊商標所有人所獨占,受法律保護,任何企業或個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或授權,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
用TM則是商標符號的意思,即標注TM的文字、圖形或符號是商標,但不一定已經注冊(未經注冊的不受法律保護)。TM是英文trademark的縮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