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注冊
(1)所需文件:
(一)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申請商標注冊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書件:
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1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印章。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5、如申請注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注冊的聲明文件。
(二)自然人申請商標注冊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書件:
1、申請人簽名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一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的復印件,經辦人出示身份證或護照的原件,提交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自然人申請商標注冊的,應注意下列事項:
(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負責人的身份證;
②營業執照。
(2)個人合伙可以以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或有關主管機關登記文件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共同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共同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證;
②營業執照;
(3)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簽約人身份證;
②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經營者的身份證;
②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5)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6)對于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
5、如申請注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注冊的聲明文件。
(2)審查程序:
商標局對符合要求的商標申請材料,發送《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否則發給申請人補正通知書或不受理通知書。商標局對受理的商標注冊申請,依照商標法進行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并具有顯著特性的商標,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駁回申請的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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