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標
商標是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一種標記,我國俗稱為"牌子",商標的本質作用是區別商品的來源或服務的提供者。臂如:大家比較熟悉的飲料商標"健力寶"、電器商標"美的",就是區別商品來源的標志。而"麥當勞"就是區別服務提供者的標志。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商品區別是開來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做為商標注冊申請。經商標局核準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有特定的標記。沒有注冊的商標為未注冊商標,一般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二、注冊商標包括哪些類別
注冊商標可以分為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商品商標是表明商品出處的標志,目的是將不同企業生產的相同或類似商品區別開來。服務商標是指服務的提供者為將自己的服務與他人的服務區別開來的一種標志。這里所說的服務,指的是無形的服務,如廣告業、保險業、銀行業、運輸業等行業提供的服務。服務并非僅限于盈利性的服務,例如,醫院和學校等非盈利性事業單位所提供的服務。
三、商標與商品裝潢有什么區別
商標與商品裝璜具有本質的區別。商品裝璜不是專用的,可以隨著人們審美觀念的變化和市場銷售的需要而變換,著重在于美化性,作用是用來說明和美化商品。商標是專用的,經核準注冊生只能用于特定的商品,即不能任意擴大其使用范圍,也不能任意改變商標設計,著重在于顯著性,作用是用來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也就是區別不同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
四、什么標志不能作為商標使用
1、 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 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 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 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5、 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 有民族歧視性的;
7、 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8、 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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