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于保護雇員免受由于接觸化學輻射、電動設備、人力設備、機械設備或在一些危險工作場所而引起的嚴重的工傷或疾病。除了面罩、安全玻璃、安全帽、安全鞋以外,個人防護設備包括了大量的呼吸防護設備、防護服。其中包括安全帽、護目鏡、聽覺保護器、安全手套、安全鞋、呼吸器和安全帶。
1 在歐盟誰能幫助制造商銷售PPE?
在歐盟(歐洲聯盟),工程專家能幫助設計和生產符合歐盟要求的、并標準投放歐共體市場的PPE。
國外的制造商也能通過專門為出口商服務的本地私人和公共機構的幫助來銷售PPE。
歐洲公告機構的任務是評價是否符合指令,并對評定相關的特殊問題提供幫助。通常,該機構將提供有關標準的幫助和信息。
在對有關發解釋生產疑義的情況下,設定在歐共體內的制造商應與負責PPE的國家主管部門取得聯系。
2 PPE指令對歐盟所有成員國是強制性的嗎?
回答是肯定的。自1995年7月開始,它就成為歐盟所有成員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本。PPE指令89/686/EEC于1989年2月21日被采用,并于1992年7月1日成為歐共體的法律,過度期持續到1995年6月30日。
3 涉及到PPE的國家法律會發生變化嗎?
在歐盟的每個成員國,涉及到PPE的國家法律都要轉變成PPE指令,并按照“完全一致的”原則采用。換言之,在歐洲所有國家(包括歐洲經濟區域)都要以相同的方式轉換成PPE指令。因此,PPE必須符合修訂PPE指令中所規定的健康和安全要求及相關的認證程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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