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低限價:
根據申請認證組織風險程度的不同,按一級、二級、三級風險程度,分別設定*低限價:
員工人數在30人以下,初審*低限價分別為22000元、20000元、13000元;
員工人數在31-100人,初審*低限價分別為33000元、26000元、20000元;
員工人數在101-500人,初審*低限價分別為48000元、38000元、29000元;
員工人數在501-2000人,初審*低限價分別為68000元、55000元、40000元;
員工人數在2001人以上時,每增加一個審核人日,認證收費*少增加2400元。
(四)兩體系結合審核初審的*低限價為相應的兩個單體系初審*低限價之和的75%;三體系結合審核初審的*低限價為相應的三個單體系初審*低限價之和的65%。
(五)監督審核的*低限價為相應初審*低限價的1/3;復評的*低限價為相應初審*低限價的2/3。
(六)考慮管理體系覆蓋產品的特點、復雜程度和行業風險,其他管理體系標準認證的*低限價可在以上限價基礎上增加收費。
第五條 認證機構應承諾在實施相關認證活動時,自覺執行國家制定的認證收費標準,實際認證收費不低于相應的*低限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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