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險它所承保的風險是一種移位風險,即運輸工具和運輸貨物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移動過程式中的風險.在它們變換場所,變更位置的同時,保險標的完全暴露在各種各樣的風險之中.由于中國進出口的日益壯大,涉及到的海上保險也越來越多.一般出口在做CIF價或做信用證時會涉及到海上保險,目前有些客戶覺得海上風險性非常小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其實風險無時不在,即使您覺得您的貨物不值錢全部損失也無所畏,但偶然發生保險范圍中的共同海損(船東為搶救船和貨所產生的費用)平攤下來就不是小數目了.以下為海上保險中應注意和了解的事項:
一、 保險單訂立的時候資料一般都來源提單和商業發票,保單中被保險人是指對這批貨物擁有所有權,如果這批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失也就等于被保險人發生了損失,保險公司賠償也是給被保險人.一般確定被保險主要看買賣雙方擬的是什么價格條件,出口中CIF價被保險人一般為發貨人,FOB價被保險人一般為收貨人,另外涉及到信用證的按照信用證上的規定來確定被保險人.
二、 起運地和目的地*好寫上實際的起運地和目的地,這樣才能*大化保障您的貨物安全. 海上保險一切險中包含“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見意大家在選擇保險險別時*好選一切險 (特殊貨物除外),有的信用證會要求具體的險別必需按信用證上的來填寫.
三、 當被保險人保險的貨物遭受損失后,向保險公司的索賠問題就產生了。被保險人應按照保單的規定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同時還應以收貨人的身份向承運人辦妥必要的手續,以維護自己的索賠權利。
一、損失通知:當被保險人獲悉或發現保險貨物遭損,應馬上通知保險人,以便保險人檢驗損失,提出施救意見,確定保險責任,查核發貨人或承運人責任。延遲通知,會耽誤保險人進行有關工作,引起異議,影響索賠。
二、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貨時發現貨物明顯受損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險公司(和當地保險公司的查勘代理人)報損外,還應立即向承運人、受托人以及海關、港務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
三、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保險貨物受損后,作為貨方的被保險人應該對受損貨物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四、 海上保險合同是可以轉讓的(在保險單背面蓋上被保險人公章,簽名),一般是指被保險人將其合同讓與給第三人,而由受讓人取代被保險人地位的法律行為. 其實也就是合同主體(被保險人)的變更.做信用證的都要求被保險人將保險單轉讓給銀行,才能結到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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