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專利資助項目
一、專利申請資助操作規程
(一) 國內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后每件資助1000元;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后每件資助500元;國內發明專利每件的申請費、實審費在授權前按實際發生額給予全額資助,授權后再資助10000元。
(二) 獲美國、日本、歐盟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50000元;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港澳臺除外)獲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25000元;獲得港澳臺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0000元。同一件專利*多資助2個國家或地區。
(三) 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申請的發明專利具備專利三性的,即國際階段報告顯示專利同時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5000元。
(四) 同一資助對象一年專利申請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同一專利不能重復申請政府其它相關專利資助。
(五) 專利申請資助每年1月和7月各進行一次。
二、專利培育及試點企業的認定
資助標準:專利培育企業每家資助5萬元,專利試點企業每家資助10萬元。
三、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企業所得稅由原來25%降低至15%(部分鎮區有10萬元的獎勵)
四、東莞市民營科技企業申報
民營科技企業牌匾(部分鎮區有1萬元左右獎勵)
五、國外專利申請資助(國家知識產權局資助)
1.申請階段和授予專利權當年起三年內的官費;
2.向專利檢索機構支付的檢索費;
3.向國內外代理機構支付的代理費。
六、國外商標注冊資助
按實際費用額的50%資助,同一個商標在各國(地區)注冊費用補助*高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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