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快運公司辦理航空托運的十大注意事項:
1、北京快運公司應當根據其自身的運輸能力,按所需航空托運的貨物的性質和急緩程度,有計劃地進行收運貨物。
2、對那些批量大和有特定條件、時間要求的聯程航空托運貨物,航空快運公司必須事先安排好聯程中轉艙位后方可收運貨物。
3、遇有特殊的情況,如政府法令、自然災害、停航、貨物嚴重積壓等情況時,北京貨運公司可暫停收運貨物。
4、凡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航空托運的物品,嚴禁收運。凡是限制航空托運的物品,應符合有關規定的手續和條件后,方可收運。
5、那些需經主管部門查驗、檢疫、辦理手續的貨物 ,在手續未辦妥之前不得收運。
6、北京快運公司收運貨物時,應當查驗需要托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凡國家限制航空托運的物品,必須查驗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準許運輸的有效憑證。
7、承運人應當檢查托運人托運貨物的包裝,不符合航空托運要求的貨物包裝,須經托運人改善包裝后方可辦理收運。
8、承運人對貨物的內包裝是否符合要求 ,不承擔檢查責任。承運人對收運航空托運貨物應當進行安全檢查 。對那些收運后24小時內裝機運輸的貨物一律實行開箱檢查或者通過安檢儀器檢測。
9、北京航空快運單應當由托運人填寫,連同貨物交給承運人。如果承運人依據托運人提供的托運書填寫的貨運單并已經讓托運人簽字,則該貨運單應當視為托運人填寫。托運人應當對貨運單上所填關于貨物的說明、聲明的正確性負全部責。
10、北京航空快運單一式四份:*一份交承運人,由托運人簽字或蓋章;第二份交收貨人,由托運人和承運人簽字或蓋章;第三份交托運人,由承運人接受貨物后簽字蓋章。三份具有同等效力。貨運單的承運人聯應當自填開貨運單次日起保存兩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