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主將承擔共同海損分擔
由馬士基租用的Dali船舶在事件發生時載有4,659個集裝箱。
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當船舶、貨物和其它財產遭遇共同危險時,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攤的一項海事特別法律制度。
對于共同海損一般有三種表現形式:共同海損犧牲、共同海損費用及替代費用和列入共同海損損失的其他款項。
一般的,共同海損犧牲主要包括:
1.被拋棄的正常運輸貨物的損失;
2.有意擱淺導致的船底損壞及艙內貨物濕損等;
3.撲滅船上火災導致船舶、貨物等的進一步損害;
4.為了使船舶脫淺反復使用機器、鍋爐導致機器、鍋爐的損害;
5.擱淺船舶減載貨物導致船舶、貨物的進一步損害;
6.用作燃料的船舶物料、材料及船載貨物的損失;
……
一般的,共同海損費用主要包括:
1.救助報酬;
2.避難港費用:包括進出避難港的費用、轉移避難港發生的拖帶費用、避難港裝卸及存儲貨物、燃物料的費用等。
3.駛往和停留避難港等地的船員工資、給養和燃物料消耗等其他費用;
4.船舶的修理費:此類費用列入共損損失的前提是修理共同海損犧牲產生的修理費用,包括干塢費、船臺費和移泊費等。
5.有風險的運費損失;
在此次事件中,為船貨共同利益而發生的拖帶、救助、移除船上橋梁部件、從船上卸貨減載、修理船舶費用(此類費用列入共損損失的前提是修理共同海損犧牲產生的修理費用,包括干塢費、船臺費和移泊費)等可能會被算作共同海損,需要貨主分擔。
但這是一個極為復雜的過程,貨物保險提供商Breeze的首席保險官Patrizia Kern指出:“這無疑是保險領域中*為復雜的程序之一。”
保險公司需要計算船上所有貨物的價值,以計算出每個托運人的共同海損分攤金額等,Kern補充道:“從歷史數據來看,這個過程通常需要四到五年的時間。”
共同海損分攤需要在他們的貨物放行之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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