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電動自行車海運訂艙貨代 自行車出口報關流程要求
UN3171 電池驅動的車輛或電池驅動的設備
在此條目下運輸的物品類型包括裝有并以濕電池、鈉電池或者鋰電池為動力的車輛或設備,例如:電動汽車、剪草機、輪椅和其他機動助力裝置。
UN3171不用辦理危包證, 訂危險品艙位貼好危標即可。
電動車的分類:
按照動力來源分,可以分為鉛酸蓄電池電動車和鋰離子電池電動車。
按外形來分,可以分為電動獨輪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
按用途方式分類:電動汽車;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
出口中常見的有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貨車,電動巡邏車,折疊車,沖浪車,代步車,摩托車,輪椅童車,沙灘車,滑板車,電動平衡車、電動觀光車,電動高爾夫球車,電動環衛車,電動公交車,電動警車,電動叉車,磁動車, 電動搬運車,電動牽引車,電動軌道車,電動助力車,電動垃圾車,電動休閑車,電動燃助車,電動老爺車,輕型的鋰電車、其他太陽能電動車等。此外,還有安全電動車、防盜電動車、防凍墻電動車。
電動自行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車的基礎上,安裝了電機、控制器、蓄電池、轉把、閘把等操縱部件和顯示儀表系統的交通工具。
作為電動自行車生產、消費和出口大國,電動自行車和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但是不管是蓄電池電動自行車還是鋰電池電動自行車,都是屬于危險品,在國際進出口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使用規范和運輸要求。在國際海運危規運輸中,電動自行車根據電池和車(或者說設備)組裝的方式不同歸類也是不同的。
通常分為以下幾種:1.裝在設備中的鋰離子蓄電池組或同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離子電池組(包括鋰離子聚合物電池組),統一歸類到UN3481。2.電池驅動的車輛或電池驅動的設備,統一歸類到UN3171。3.裝在設備中的鋰金屬電池組或同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金屬電池組(包括鋰合金電池組),統一歸類到UN3091。
UN3171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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