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DA化妝品定義
凡在美國銷售的化妝品,無論是本地制造還是外國進口,都必須遵守《聯邦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案》、《公平包裝和標簽法》以及這些法律的管理委員會所頒布的條例
二.管理化妝品的法律
FDA管理化妝品的法律依據主要是《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FDCA)、《良好包裝和標簽法》(FPLA)和其它適用法規。
三.化妝品美國通關程序:
在貨物抵達入境口岸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進口商或機構需要向美國海關總署填報入境文件。?FDCA第801節授權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檢驗通過美國海關進入美國境內的化妝品。檢驗既可在入境之前,也可在抵達進口商和中間商之后進行。
進口商/中間商把向美國海關報關文件副本,連同每次報關物品的發票提交給FDA。美國海關和FDA對報關歸檔分類以鑒別需FDA執行法律法規的程序。接到報關文件后,對進口產品的初檢是記錄復核。
FDA通過對化妝品進行記錄復核,將做出下列三項之一的決定:
1. 本批放行;
2. 本批自動扣押;
3. 通過碼頭檢驗或取樣以進行檢驗。
當FDA接到入境通報后,審核進口商的報關單位以確定是否應進行物理檢驗(碼頭檢驗,抽樣檢驗)。如果決定不抽取樣品,FDA分別向美國海關和案及進口商發送(可續行通知)。此時,本批貨物在FDA處予以放行。
注意 “可不經檢驗續行” 并不意味著產品符合要求。它只意味著在產品入境時FDA不予檢驗。如果日后發現產品違反法律和法規,將視違法的性質啟動相應的法律措施(如沒收等)。
碼頭檢驗
對于化妝品,碼頭檢驗基本上包括對于強制性標簽要求的標簽檢驗,以確定化妝品的標簽上是否帶有或列出下列內容:配料標簽、禁用配料、英語標簽、不準許使用的色素、法規要求的警示性說明、產品需用符合21CFR700.25節要求的抗干擾的包裝。
其它強制性標簽信息(如制造商工廠的名稱和地址,包裝商或經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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