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械設備進口相對來說是一個操作難度高、流程資料繁瑣的項目。如何簡化設備進口申報流程,怎么加快機械進口通關時效,從而達到減少機械設備進口的物流成本?這一直是博雋進口供應鏈研究和實踐的問題。長期以來,我們代理工廠企業、機械貿易商從德國、日本、臺灣、美國等國家地區進口各類機械設備,針對不同的機械設備進口總結經驗。機械設備的種類(功能用途)不盡相同,國家的監管力度也各有不同,博售進口供應鏈在針對不同機械設備,根據其具體情況在海關編碼歸類、價格 申報審核、單證資料繕制、查驗放行等方面為客戶提出了切實可行的申報咨詢意見及優質的解決方案。
二、什么是舊機電產品范圍包含哪些機械設備?
1.已經使用 (不含使用前測試、調試的設備),仍具備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價值的;
2.未經使用,但超過質量保證期(非保修期)的;
3.未經使用,但存放時間過長,部件產生明顯有形損耗的;
4.新舊部件混裝的
5.經過翻新的。
三、我國對進口舊機電產品的監管政策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2008年7號令)、《重點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令2008年第5號)、《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2002年第37號令)、《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程序規定》(質檢總局2003年第53號令)以及《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工作規范》和《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工作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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