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二手砑光機進口報關丨舊皮革加工機器進口清關代理公司
我司長期代理各種舊機電進口清關,解決客戶關心的進口資質、進口批文、進口運輸、報關報檢及海關審價等問題,歡迎咨詢——公眾號:進口報關網 VX號-jinkou12580 張展耀
舊機電:舊機電產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
(1)已經使用(不含使用前測試、調試的設備),仍具備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價值的;
(2)未經使用,但是超過質量保證期(非保修期)的;
(3)未經使用,但是存放時間過長,部件產生明顯有形損耗的;
(4)新舊部件混裝的;
(5)經過翻新的。
但是機電產品紛繁復雜,到底那么什么樣的舊機電是可以進口的呢?
主要是根據145號公告附件2措施表當中規定來確定范圍
*步 裝運前檢驗
進口商應申請進行裝運前檢驗,由海關實施檢驗完畢后簽發裝運前檢驗證書,并隨附裝運前檢驗報告。
第二步 口岸查驗
商品抵達口岸后,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拿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實施裝運前檢驗的,還應當提交隨附的裝運前檢驗報告,向海關辦理報檢手續。口岸海關受理報檢后,應當簽發通關證明,并注明“進口舊機電產品”。
第三步 目的地檢驗
商品抵達目的地,由目的地海關對進口舊機電產品實施目的地檢驗,包括一致性核查,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等項目檢驗。對于檢驗合格的予以放行,不合格的責令收貨人銷毀,或者出具退貨處理;其他項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關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經重新檢驗合格的,方可銷售或者使用。屬成套設備及其材料的,簽發不準安裝使用通知書。經技術處理,并經海關重新檢驗合格的,方可安裝使用。
當然,并不是允許通關之后就萬事大吉了,由于進口舊機電產品的特殊性,還要求進口舊機電產品的進口商應當建立產品進口、銷售和使用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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