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劇院、錄像廳、游藝廳、音樂廳、KTV等公共場所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的經營單位(個人)必須通過公共場所檢測,檢測合格后,才能獲得衛生行政部門審批頒發的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違反者將受到處罰。
【法規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80號)及《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發放的管理辦法》
【規定說明】:公共場所經營者需要延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的,應提供一年內的衛生檢測報告;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提供一年內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服務對象】:《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要求七大類場所。
場所類型
場所標準
樣品名稱
檢測項目
影劇院、錄像廳、游藝廳、音樂廳、KTV
GB 37488-2019
應測
室內空氣質量
新風量、二氧化碳、細菌總數、一氧化碳、可吸入性顆粒物、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
推薦
物理因素
相對濕度、風速、噪聲、噪聲
室內空氣質量
臭氧、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氡(222Rn)
1.影劇院、音樂廳、錄像廳(室)等場所:座位數量<300個的布置1個~2個監測點,300~500個的場所布置2個~3個檢測點,501~1000個的場所布置3個~4個監測點,座位數量>1000個的場所布置5個檢測點。
2.游藝廳、歌舞廳等場所:營業面積<50m2的場所布置1個監測點,營業面積50m2~200m2的場所布置2個監測點,營業面積>200m2的場所布置3個~5個檢測點。
檢測依據:□ GB/T 17220-1998 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
□ GB/T 18204-2013(1-6)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評價依據:□ GB 9664-1996 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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