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PS認證 即澳大利亞能效等級標識,20世紀70年代中期,澳大利亞較大的兩個州新南威爾士州(NSW)與維多利亞州(Victoria)共同提出了推行能源標識制度的建議,但直至1986年才開始實施強制性標識制度。1992年有5個州和1個**同意實施強制標識制度;2000年全國范圍內開始實施強制標識制度。目前在澳大利亞全境內,電冰箱、冷凍機、洗衣機、干衣機、洗碗機、單匹冷氣機這6種產品都必須加貼強制性的能效標識,而對燃氣熱水器等3種使用煤氣和**氣的產品實施自愿性的能效標識。
澳大利亞的能效標識(Energy Rating Label)制度也采用了類似歐盟CE標識的自我聲明的方式,但企業應向澳大利亞溫室氣體辦公室注冊其產品的能效信息。為了確保制造商所聲明的能效資料的準確性,澳大利亞實施()檢測計劃:從零售渠道購買電器送到認可的第三方實驗室進行測試。如果檢測結果表明制造商進行虛假聲明,將依據各州法律對其進行一系列制裁,并取消產品注冊(取消產品的銷售權)。所以較初的檢查測試費由承擔,而任何為證實或推翻較初檢測結果的后續費用由供應商承擔。澳大利亞為鼓勵制造商不斷提高產品能效,還專門設置了至高節能榮譽獎(TESAW),該獎是為了鼓勵市場上較率星等級產品一個榮譽制度。目前僅涉及電器類和燃氣類產品,可以幫助消費者迅速確定市場上較有效率的產品。此榮譽每年進 行*新,為了符合TESAW獎,產品必須達到較小能源效率標準。制造商也必須允諾其產品符合獲得獎項規定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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