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項目節能評估報告(能評報告)
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44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6號)同時廢止。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政策全文:
*條為促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科學合理利用能源,從源頭上杜絕能源浪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根據《中國節約能源法》、《中國行政許可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管理的在我國境內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本辦法所稱節能審查,是指根據節能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等,對項目節能情況進行審查并形成審查意見的行為。
第三條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意見是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驗收和運營管理的重要依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在報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前,需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需在開工建設前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通過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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