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簡稱FCC。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國政府的一個獨立機構,直接對國會負責。FCC通過控制無線電廣播、電視、電信、衛星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負責授權和管理除聯邦政府使用之外的射頻傳輸裝置和設備。根據美國聯邦通訊法規CFR 47部分中的規定,凡進入美國的電子類產品都需要進行電磁兼容FCC認證。目前,美國已連續幾年成為我國第二大貿易伙伴,中美貿易額呈逐年上升趨勢,因此對美出口不容小覷。美國的產品技術標準、進口法規的嚴謹堪稱世界*,了解美國市場準入規則將會幫助我國產品進一步打開美國市場。
FCC認證范圍: 什么產品需要辦理FCC-ID什么產品需要辦理FCC-SDOC?
1、LED:LED燈具、LED顯示屏、LED電源/驅動器具鎮流器等;
2、家電:空調、冰箱、電池、洗衣機、小功率電機等電子電氣產品;
3、IT:個人電腦及顯示器、電源適配器、鼠標等;
4、音視頻:電視機、機頂盒、DVD/VCD Player、MP3 Player、家庭音響等;
5、無線:藍牙Bluetooth、無線遙控開關、無線鼠標和鍵盤等;
6、通訊:電話機、2G/3G/4G手機、對講機等;
7、玩具:金屬、塑料玩具、木、竹玩具、布絨玩具、紙玩具和電子玩具等;
8、安防產品:警報器、門禁、監視器、攝像頭等。
FCC-SDOC申請流程
1、生產商或代理商向華宇通檢測(CTA)確認合作協議并回簽合同;
2、CTA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申請人預付認證費用;
3、申請商按要求向CTA提供樣品和相關技術文件;
4、CTA對技術文件進行審閱并進行相關測試;
5、如果測試不合格,CTA將及時通知申請商并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暫停項目,允許申請商對產品進行改進,申請商應對原申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實際情況;
6、測試通過后,CTA向申請商提供測試報告確認件;
7、申請商確認OK后,簽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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