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百分比體系
插文 6.百分比體系的應用
百分比體系是 FSC 控制體系的一種,可以出售具有百分比聲明的全部產出,該百分比聲明與一
個確定聲明期內投入聲明貢獻的比例相符。
百分比體系能用于單個地點或者多個實體地點水平上的 FSC 混合和 FSC 回收產品組。百分比體
系也可用于帶有 FSC 小規模和社區標簽的產品。
百分比體系不能用于下列活動:
a) 出售帶有 FSC100%聲明的產品;
b) 交易或者分銷成品木質品和紙制品(例如,紙商);
c) 賣方并未實際擁有貨物的交易;
d) 交易或加工非木質林產品,但不包括竹子和從樹上獲取的非木質林產品(例如,軟
木塞,樹脂,樹皮,橡膠/乳膠)。
10.1 針對每個產品組,組織應為獨立的 FSC 百分比聲明規定聲明期或工作任務單。
10.2 針對 FSC 混合或 FSC 回收投入,組織應使用供應商銷售文件或交付文件(或兩者)
上的百分比聲明和信用聲明來確定能夠貢獻聲明的投入的數量。
說明:帶有信用聲明的材料應以全部數量作為貢獻聲明的投入。
10.3 組織應使用下列公示來為每個聲明期或工作任務單計算 FSC 百分比:
FSC% = QC x 100
QT
FSC% = FSC 百分比
QC =投入材料的聲明貢獻數量
QT =林產品投入的總量
10.4 如果在多個實際地點上使用百分比體系,百分比的計算應基于所有地點上收到投 入的平均百分比;
a) 百分比計算應僅限于相同產品組中的產品;
b) 獨立證書或者多地點證書范圍內的所有地點都應在一個共同的所有權結構中;
c) 所有地點應在同一國家或在歐盟區內;
d) 所有地點應使用同一綜合管理軟件;
e) 所有參與跨地點百分比計算的地點的投入百分比應至少達到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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