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塊 F — 多地址認證
F.1 范圍
F.1.1 企業(yè)應詳細說明地理區(qū)域、設施數量和身份編號、供應鏈模型,以及多地址監(jiān)管鏈體系工作范圍所覆
蓋的經營類型。 認證與非認證混合體系的核算只能在設施級別完成。
F.2 責任
F.2.1 運營單位應證明同屬一個中心辦公室。
F.2.2 中心辦公室應證明將運營單位分組的合理性。
F.2.3 中心辦公室應有集中管理、記錄的內部控制體系 (ICS),管理和實施 RSPO 監(jiān)管鏈要求。
F.2.4 中心辦公室應委派管理人員代表來全面負責,以確保所有運營單位均遵循 RSPO 監(jiān)管鏈的要求。
F.2.5 中心辦公室擁有一套發(fā)現運營單位不符合 RSPO SCCS 時提出改正措施的程序。
F.2.6 如果參與場地未遵守參與要求,或任何由認證機構或公司本身指出的改正措施,中心辦公室應有權利從多地址體系工作范圍中撤銷參與場地。
F.3 培訓
F.3.1 作為內部控制體系的一部分,中心辦公室應建立和實施場地培訓制度,以覆蓋 RSPO 多地址監(jiān)管鏈的所有適用要求。
F.4 記錄
F.4.1 中心辦公室應為所有參與場地集中保持準確、完整、即時、可訪問的記錄,應負責確保記錄涵蓋 RSPO多地址要求的各個方面。
F.4.2 內部控制體系應確定并準備適用于所有運營單位的通用管理文件。
F.4.3 內部控制體系應確定每個運營單位需要哪些場地特定的文件。
F.4.4 內部控制體系應將所有文件和記錄至少保存 5 年。
F.5 內部審核
F.5.1 中心辦公室應至少每年對每個參與場地開展一次內部審核,以確保遵守多地址監(jiān)管鏈要求。
F.5.2 針對內部審核時發(fā)現的不合規(guī)問題,應提出糾正行動要求。
F.5.3 內部審核和所有為糾正不合規(guī)問題采取行動的結果,需按要求向認證機構提供。
F.5.4 內部審核計劃的成果應接受*高管理層*少一年一次的審查。
F.6 申報
F.6.1 內部控制體系應負責確保所有 RSPO 徽標的使用以及所有與*終產品有關的 RSPO 申報,均通過其中心控制點遵守 RSPO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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