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了“組織所處的環境”要求
ISO 45001:201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中增加了“組織所處的環境”的要求。
增加此項條款的意圖是要求組織從生存和發展的高度,分析組織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相關的內部和外部問題,從而全面認識組織的風險和機遇。通過建立和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應對這些風險和機遇,并實現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
理解組織所處的環境是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基礎。這里所談的外部、內部問題,對組織及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而言,可能會導致風險、也可能會形成機遇。
組織在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要充分理解與上述問題有關的風險和機遇,并策劃應對這些風險和機遇的措施。
采用了基于風險的思維
新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采用了基于風險的思維,強化了對風險的系統化管理。這里包括三方面的內容:理解組織及其所處的環境,確定組織需要應對的風險和機遇;策劃應對風險和機遇的措施;對風險進行系統化管理。
在標準6.1.1中規定:當確定需要應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其預期結果的風險和機遇時,組織應考慮:危險源、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和其他風險,職業健康安全機遇和其他機遇,法律法規要求和其他要求。
在標準6.1.4中要求:組織應策劃措施以應對這些風險和機遇,并將這些措施融入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過程或其他業務過程,通過管理體系的運行實施這些措施,并評價這些措施的有效性。這些均體現了對風險的系統化管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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