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將為您帶來合肥市首批次新材料認定條件及申報指南,看完之后還想了解相關政策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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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首批次新材料認定條件
(一)申請單位的注冊和納稅關系在合肥市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相應的生產、設計、關鍵部件制造、組裝、軟件系統集成能力,近三年未發生重大環保事故。
(二)申請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安徽省“三首”產品研制需求清單》導向。
(三)申請產品在同類產品中達到省內領先水平及以上,市場前景較好。
(四)申請單位在國內外依法擁有申請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或依法取得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無知識產權糾紛。
(五)申請產品通過具備資質的檢驗機構檢測(首版次軟件通過第三方有資質的機構測試)或出具用戶驗收報告
(六)申請產品已經用戶使用,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
二、合肥市首批次新材料認定材料
合肥市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申報材料:
1、新材料首批次保費補貼資金情況表(格式附后);
2、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3、首批次新材料生產單位和用戶單位所簽訂的正規合同;
4、保單及保險費發票復印件,每份保單對應一家生產企業及一家用戶單位;
5、省級及以上產品質量管理部門認可機構、中國新材料測試評價聯盟檢測機構成員或用戶企業認可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
6、產品專利、專利授權書或其他關于知識產權的承諾;
7、承保保險公司保險產品備案編號、備案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名稱、承保時點符合《關于開展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公司條件的證明材料。
8、其他需要補充的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就是《合肥市首批次新材料認定條件及申報指南》的相關內容,看完之后還想了解更多申報內容,歡迎致電咨詢政策指導專員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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