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高企培育入庫合規性審查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一)合規性審查。
按照“統一評審平臺、統一專家來源、統一評審指標”的原則,各地市培育機構統一使用“省科技業務系統陽光政務平臺”及“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平臺”中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模塊,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專家庫中抽取專家,按照系統統一的評審指標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查。
(二)公示。
各地市培育機構對通過評審的企業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三)報備。
1.報備時間及批次。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每年(含2015年)集中安排2批次報備,分別為每年的5月31日前、10月31日前。各地市培育機構應于規定時間將通過公示的入庫培育企業清單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2、入庫企業相關獎補數據的核實。當地科技部門牽頭會同財政、稅務相關部門按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的要求核實擬入庫及已入庫培育企業的獎補數據,與擬入庫培育清單一起上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3、報備方式。包括“省科技業務系統陽光政務平臺”網上報備和紙質報備,二者同時進行,缺少任何一項將不予報備通過。
4、對于5月31日前提交報備的,報備企業數計入當年存量入庫數,于當年撥付獎補資金。5月31日后至10月31日前提交報備的,報備企業數計入當年存量入庫數,于次年撥付獎補資金。
(四)審核批復。
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對各地市報備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入庫培育企業清單及獎補計劃,并予以公布。
注意事項;
1. 要找準技術領域必須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不要選擇其他領域。
2. 要注意知識產權的有效性、關聯性和可覆蓋時間。
3. 要高度重視、嚴肅認真對待申報工作,杜絕弄虛作假(弄虛作假5年不得申報)。
4. 網上填報要注意的事項:企業填報人員要認真閱讀理解《通知》條文,以及附件《陽光政務平臺用戶注冊操作指引》、《網上申請材料填寫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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