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退運分為一般退貨和退貨修理。對制造商或貿易公司來說,一般退貨是出口到國外的貨物,由于質量/規格/政策等問題,需要退回中國,不再出口。對于國內制造商或貿易公司來說,退貨和維修是出口到國外的貨物。由于質量問題,需要回國內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后再出口。
一、免稅退貨條件:
一般情況下,海關規定貨物有質量問題退貨的,可以免稅,質量問題需要相關第三方權威機構進行。因此,在這種退貨方式中,貿易商需要告知退貨的具體原因。
如果貨物的質量缺陷或規格誤差屬于合同允許的范圍,則不能認為是質量或規格問題。因此,企業在向海關申報時,應詳細證明其出口商品不符合國際公約。國家標準或原出口合同中質量和規格的要求或約定的材料,不能簡單地將退貨原因申報為質量好不好。因為嚴格來說,質量好不好和質量規格是否符合要求并不完全等同。
二、申請期限要求:
出口貨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一年內
這里的一年起算期為出口放行日期,截止日期為貨物復運進境日期。企業在確定期限時,不得將上述兩個日期與申報日期混淆。
出口退貨貨物先出口后返回進口,無需征收進口關稅。但對于海關來說,必須判斷進口是原出口貨物,才能免征進口關稅。
這樣,如果貨物出口一年以上,海關一般不接受退貨,因為無法判斷兩批貨物的相關性。
三、申請條件要求:
是指退貨進境時的貨物形態應與原出口時的貨物形態一致,不能經過任何加工、修理、改裝,但拆箱、檢驗、安裝、調試后仍可視為原狀;一般情況下,退貨不能使用,但只有使用后才能發現質量差。
總之,海關在審核確定退貨貨物是否為原狀時,會根據具體情況考慮。退貨進口貨物狀態與原出口狀態不一致的,按規定征稅。
當然很多客戶會因為這樣耗時太長、成本太高而選擇保稅區退運到保稅區來,這是當下比較新興的做法,若要了解更多歡迎咨詢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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