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區轉廠新模式
轉廠”即為“間接出口”,即出口貨物沒有報關離境,但是經過海關監管,辦理有關手續。會計處理如下:借:應款,貸:產品銷售收入-出口銷售收入(間接出口);另外,一般納稅人企業耗用的進項材料要進行分攤,作進項稅額轉出。會計處理如下:借:產品銷售成本,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這是會計上的說法
保稅物流園區轉廠新模式(取代關封結轉,新模式轉廠國內出口方出口貨物到深圳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或一般貿易出口可以退稅、報關價格可由客戶制定、海關商品編碼后兩位可以不一樣等,國內進口方從深圳出口加工區進口(加工貿易或一般貿易進口);整體報關成本比關封結轉低且手冊高效流轉及核銷)
3)深圳出口加工區功能及通關優越于福保、鹽保、沙保、機場及關封結轉(深圳出口加工區優越:倉儲物流成本低、通關手續快捷、查驗率極低、結關快、退稅快、做單窗口一站式服務、出入區車輛高效進出等)。
“轉廠”也是隨加工貿易而出現的一個新概念。要明白什么是轉廠就要首先弄清楚什么是加工貿易。加工貿易一般有這樣幾種形式,來料加工、進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也就是所謂的三來一補。這些加工貿易的形式中,以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居多。現以進料加工來講什么是轉廠。
進料加工是指進口原料加工后復出口產品的貿易,首先要與海關簽訂進料加工貿易合同,一定時期內要復出口產品,以復出口產品的數量予以免征進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轉廠就會出現在兩個進料加工企業之間,比如說一個企業要出口產品,另一個企業要進口這種產品作為原料,這樣他們就一個買,一個賣,在手續上是一個辦出口,另一個企業辦進口,但貨物并不實際運出關境外,這就是所謂的轉廠。轉廠在稅務處理上比較特殊,目前對于轉廠出口的處理是不征稅也不退稅,轉廠進口與加工貿易進口相同。這是我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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