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勞務企業資質調整為作業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不分等級
環保工程承包資質,特種工程承包資質,合并為通用承包資質,不分等級
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承包,建筑幕墻工程承包合并為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承包,設甲、乙兩級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承包,建筑機電安裝工程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合并為建筑機電工程承包,設甲、乙兩級
公路路面工程承包,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公路交通工程承包合并為公路工程類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設甲、乙兩級
技術負責人必須是企業的總工程師嗎?企業如何明確技術負責人?《標準》中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不一定是企業的總工程師。企業的總工程師可以是某類資質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企業申請1個或多個類別資質的,技術負責人的資歷、職稱、業績、注冊執業資格(如要求)應滿足各類資質標準要求,應在申請表中明確每個類別資質的1名技術負責人。同一個技術負責人只要分別滿足所申請類別資質的相應標準要求,可以同時明確為多個類別資質的技術負責人。標準》中對技術負責人有個人業績要求的,應提供技術負責人(或注冊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不需再提供個人業績的其他材料。
施工資質分為綜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承包資質、作業資質。
綜合資質和作業資質不分類型和等級。
13項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乙級,分別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電力工程、礦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工程、機電工程、民航工程。18項承包資質中,除通用承包、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3個不分等級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機電工程、公路工程類承包、港口與航道工程類承包、鐵路電務電氣化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類承包、地基基礎工程、起重設備安裝、防水防腐保溫、橋梁工程、隧道工程、消防設施工程、古建筑工程專、輸變電工程、核工程等15項資質分為甲、乙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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