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主要經營:黑臭水體專項治理,河道坑塘提標治理,河道坑塘治理,河湖水質治理,河湖水質提升,河道水質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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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法律責任”一章共22條,比老法增加9條,極大地增強了對違法行為的震懾力。“要罰到讓違法者感到痛,從而扭轉‘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
強硬處罰之一:對于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罰款額不再有上限。老法對水污染事故處罰的*高限額是100萬元人民幣。新法規定:對造成一般或者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所造成的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二十計算罰款;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事故的,按照所造成的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三十進行罰款。對于超標排放罰款數額為“應繳納排污費數額2倍以上5倍以下”。
強硬處罰之二:主要負責人要受罰。新法規定:企事業單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對單位給予處罰外,還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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