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創興勞務派遣有限公司13682677603劉生
勞務派遣是一個新型的用工模式,其中勞務派遣機構承擔著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溝通的義務。勞務派遣機構不僅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還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被派遣勞動者自身和用工單位不存在直接的法律關系,而是通過勞務派遣機構被派遣到用工單位,服務于用工單位。目前國際上對勞務派遣的類型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一是根據勞動派遣機構與勞動者的緊密程度不同,可劃分成長期雇用型勞務派遣與登記型勞務派遣。1.長期雇用型勞務派遣,又被稱為特定勞工,指勞動者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長期的勞動合同,形成較為穩定的勞動關系。勞動者只要處于與勞務派遣機構勞動關系存續的期間內﹐就能夠從勞務派遣機構得到勞動報酬,而與是否被派遣無關。而與是否被派遣無關。在長期雇傭型的勞務派遣中,勞動者與派遣機構勞動關系的穩定性和傳統的勞動關系中勞動者和雇主之間的穩定性一致,的不同在于勞動報酬的給付主體不同。一般在傳統的勞動關系中,由接受勞動力的主體給付勞動報酬,但是在長期雇傭型的勞務派遣中,勞動力的接收方,即用工單位,是無需向勞動者給付勞動報酬的。2.登記型勞務派遣,又稱一般勞工,是指勞動者在勞務派遣機構僅進行了基本信息的登記,但并未與勞務派遣機構之間成立勞動關系。在勞務派遣機構有需要時,與其簽訂短期的勞動合同,隨后就被派遣至對應的用工單位。這種情況下,勞務派遣機構僅僅在勞動者被派遣的時間段內給勞動者發放勞動報酬。R通常當派遣結束的時候,勞動合同也就到期了。在這種派遣模式下,勞動者沒有受到派遣的時間段里,與勞務派遣機構之間的關系實際上就是職業介紹機構和求職者的關系,這種關系是極不穩定的。目前在國際上,普遍對登記型勞務派遣持謹慎的態度。例如,在日本,對于長期雇用型勞務派遣的審批采取的是報備制,僅需在勞動部門進行基本信息的備案即可。但是對登記型勞務派遣采取嚴格的行政許可制,需要滿足各種要件才能在勞動部門獲取許可成立。在我國,如今所指的勞務派遣都是指長期雇用型勞務派遣,我國目前不存在(也不允許存在)登記型勞務派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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