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主要經營:黑臭水體專項治理,河道坑塘提標治理,河道坑塘治理,河湖水質治理,河湖水質提升,河道水質提升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
人工生態浮島,人工濕地,人工納污浮島,人工浮島方案,人工生態浮床
水污染應急治理,降COD氨氮藥劑,污水治理藥劑,污水治理生物藥劑
浮漂式水質監測站,河道坑塘水質監測站,污水在線監測設備,
水草打撈船,水綿水蜈蚣打撈船,2、在對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區,日處理能力在十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選用A/O法、A/A/O法等技術,也可審慎選用其他的同效技術。
3、日處理能力在十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除采用A/O法、A/A/O法外,也可選用具有除磷脫氮效果的氧化溝法、A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濾池法等。
4、必要時也可選用物化方法強化除磷效果。
四、污水處理站設備自然凈化處理工藝:
1、在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滿足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和水體自凈能力要求的條件下,可審慎采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處置方法。
2、在有條件的地區,可利用荒地、閑地等可利用的條件,采用各種類型的土地處理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
3、城市污水二級處理出水不能滿足水環境要求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采用土地處理系統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進一步處理。
4、采用土地處理技術,應嚴格防止地下水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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