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優化危險公示標簽整改作業流程的通知
各相關收貨、貨代、報關企業:
為進一步落實相關便捷舉措,提升通關時效和企業獲得感,現就優化中文危險公示標簽整改作業流程通知如下:
一、相關便捷舉措介紹
1.2233單證,僅存在中文危險公示標簽需整改情形的,查驗關員在移送的同時,直接將相關信息發至綜合業務部門,綜合業務部門據此下達后置指令,企業無需派員至綜合業務部門申請辦理;
2.2233單證,具備現場整改條件的,準予現場整改;對僅存在中文危險公示標簽需現場整改情形的,查驗關員在移送的同時,直接將相關信息發至綜合業務部門,綜合業務部門據此辦理后續處置和放行手續,企業無需派員至綜合業務部門申請辦理;
3.233單證,僅涉及標簽整改的后置指令實施完畢后,查驗關員在移送的同時,直接將相關信息發至綜合業務部門,綜合業務部門據此辦理后續處置和放行手續,企業無需派員至綜合業務部門申請辦理。
二、關于現場整改作業流程的優化
1.對企業提出現場整改申請,且事前準備的標簽符合國標要求的,查驗關員應同意準予現場整改,不得無故推脫;
2.現場整改時間較長,相關單證未能在四小時內完后的,查驗關員應提交待處理,待現場整改完成后,申請重新開始查驗。申請待處理的理由為:現場整改為完成。
三、標簽審核流程的優化
根據《商品檢驗處關于規范進口危險化學品不合格情況處置的通知》,標簽整改屬三類不合格情況處置,隸屬海關應建立內部審批管理制度,據此:
1.對標簽審核實行定時專崗。從2021年6月2日開始,工作日上午9:00-11:30,在老貨站海關大廳專崗受理開展標簽審核。請企業提交整改申請、報關單、涉及貨物的MSDS、標簽樣張及其他相關單證。上午不開陣查驗的,審核時段為當天下午13:30-16:00。特護情況,其他時段視情受理。
2.審核不通過的,負責標簽審核的關員應一次性告知不通過的原因,避免企業多次反復送審。
四、其他措施
1.現場整改和后置整改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的,企業應現場提出需求,查驗關員應依規靈活處置,防止機械執法;必要時,關員和企業均可聯系帶班科長協調解決;
2.本通知內容的落實,歡迎企業監督并提出咨詢和投訴;
3.咨詢投訴電話:楊海,13917612395;何順君,13817192694。
專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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