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內代理機構資質證明
1.境外企業委托其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申請進口登記的,提供《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登記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境外企業委托其他境內代理機構申請進口登記的,提供代理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
(二)委托書
(三)生產地批準生產、使用的證明
1.申請登記的產品及其主要成分在生產地允許作為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使用的證明文件。
2.生產地官方機構出具的允許生產企業生產該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證明文件。
(四)產品理化性質
包括感官性狀(色、味、存在狀態等)
(五)產品來源、組成成分
1.產品來源:說明產品的動物性、植物性來源或化工合成使用的初始原料。
2.組成成分:產品的原料組成或有效組分。
(六)制造方法
包括生產工藝流程圖和文字說明。生產工藝流程圖應體現生產過程的完整步驟;文字說明應體現工藝流程中的技術條件和加工方法、所用的原料和設備、生產過程和步驟。
(七)質量標準和檢測方法
1.質量標準:包括理化指標和衛生指標及其控制值,并符合生產地和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2.檢測方法:采用國際標準化組織/國際電工委員會(ISO/IEC)、美國公職化學分析家協會(AOAC)等國際標準的,應標明標準編碼;采用其他檢測方法的,應提供詳細的檢測操作規程。
(八)生產地使用的標簽、中文標簽式樣和商標
1.生產地使用的標簽:在生產地使用的標簽實樣或清晰的標簽照片。
2.中文標簽式樣:擬使用的中文標簽,標簽應符合《飼料標簽》(GB 10648)標準的規定。
(九)使用目的、適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詳細說明產品的功能用途、適用范圍、添加量及使用時的注意事項。產品在使用過程中有限量要求的,還應當提供限量值。
(十)包裝材料、包裝規格、保質期和貯存條件
說明產品所使用的包裝材料、單位包裝的凈含量、保質期、貯存條件和貯存注意事項。
(十一)生產地以外其他國、地區的登記材料和產品推廣應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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